各市、县、自治县版权局,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各相关重点园区、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さ木霾卟渴穑平恫ㄇ渴『臀幕渴〗ㄉ?,全面提升版权创造、运用、?;ぁ⒐芾?、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版权示范单位、示范园区(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相关规定和工作安排,海南省版权局决定开展2024年海南省版权示范创建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规范
《海南省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创建管理办法(试行)》(琼权发〔2023〕2号)是海南省版权示范创建、申报、评审和管理等工作的主要规范,规定了申报评选的基本条件、标准和程序,各市、县、自治县版权局和相关单位在组织申报过程中要认真学习,严格落实。
二、申报数量
海南省版权示范创建评选工作坚持控制数量、确保质量的原则,各市、县、自治县版权局组织申报海南省版权示范单位不超过2个,海南省版权示范园区(基地)由各园区(基地)根据自身条件申报。
三、申报材料
各市、县、自治县版权局和相关单位要加强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切实履行推荐责任,突出申报单位在版权工作中的示范价值和意义。申报海南省版权示范单位〔含海南省版权示范单位(软件正版化)〕的,由申报单位将填报好的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报至所在市县版权局审核盖章,并由市县版权局汇总申报情况并填报申报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4)后,统一报至省版权局;申报单位为省属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的,申报表及相关材料须经省级主管部门(省国资委)审核盖章后,报至省版权局。申报海南省版权示范园区(基地)的,由各园区管理机构负责填写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并审核盖章后,直接向海南省版权局申报。
四、申报期限
2024年海南省版权示范创建申报工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启动,2024年10月31日截止。
五、评选授牌
海南省版权局按照《海南省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创建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组织对各市、县、自治县版权局、相关省级主管部门(省国资委)和各园区管理机构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实地考察,并于2025年第二季度公布评选结果,授牌仪式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各市、县、自治县版权局、相关省级主管部门(省国资委)和园区管理机构要认真落实管理责任,积极宣传发动所辖企业(单位)参加申报,在申报工作中坚持书面审查与实地考察相结合,坚持推荐和监管相结合,坚持把新发展理念贯穿版权示范创建工作全过程,创新工作思路和举措,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增强服务能力,推动版权示范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特此通知。
附件:
海南省版权局
2024年8月28日